关于催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生自考学费的声明

关于催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生自考学费的声明

 

 

各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生

今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部按照管理要求对自学考试欠费情况进行了统一清理截止2022928财大财务账面尚有我校自考学费欠款金额要求我校及时缴纳。为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及后果我院特作如下声明

凡我校报读注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末缴清学费的考生(单见附表2022928日之后如有缴费请自行忽略)请于1115日前向我校财务处缴清所欠自考学费如有异议尽快与继续教育学院刘老师联系(027-87576921),并缴清所欠自考学费,否则我校将不再提供自学考试相关服务并视情况作自动退学、注销学籍处理。

请在湖北开放职业学院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生 (详见欠费考生名单请下载附件查看)高度重视严格按以上要求缴纳所欠自考学费。

特此声明。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中南财大自考欠费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