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推荐湖北省“十二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编写人员的通知

鄂教职研〔2014〕3号

各职业院校:

我省护理等六个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已通过审定,即将颁布试行。为应用好专业教学标准,经厅长办公会同意,决定围绕上述六个专业教学标准启动我省“十二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现将首批规划教材编写人员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规划建设教材

首批规划教材主要是我省开发的六个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确定的必修专业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共计78门。

(一)护理专业(共8门)

中职:《解剖基础》、《护士临床用药》、《内科护理》、《外科护理》。

高职:《应用解剖》、《护理药理》、《内科护理技术》、《外科护理技术》。

(二)会计专业(共19门)

中职:《会计基础》、《出纳实务》、《小企业会计实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税费计算与缴纳》、《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基本技能》、《会计综合实训》。

高职:《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实务》、《纳税实务》、《经济法》、《统计实务》、《成本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实务》、《会计信息化软件应用》、《Excel在财务管理中应用》、《审计实务》、《会计仿真综合实训》。

(三)数控技术专业(共18门)

中职:《机械识图》、《机械基础常识》、《零件测量与质量控制技术》、《机械工程材料(含热处理)》、《数控车床编程与加工技术》、《数控铣床编程与加工技术》、《数控车床CAD/CAM软件应用》、《数控铣床CAD/CAM软件应用》、《数控机床维护常识》、《机械加工工艺基础》。

高职:《工程图识读与绘制》、《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基础》、《零件检测与质量控制》、《CAM技术应用》、《零件的数控车削加工》、《零件的数控铣削加工》、《综合数控加工及工艺应用》。

(四)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共9门)

中职:《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元器件识别与检测》、《电子测量仪器及应用》、《单片机技术及应用》。

高职:《电路分析与测试》、《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单片机应用》。

(五)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共14门)

中职:《汉字录入与编辑技术》、《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机组装与维护》、《C语言程序设计基础》、《数据库基础--Access2010使用教程》、《图形图像处理--PhotoshopCS5入门教程》、《二维动画制作--FLASH CS5使用教程》、《网页制作》。

高职:《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计算机网络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技术及应用》、《平面设计与制作--PhotoshopCS5使用教程》、《网页设计与制作》。

(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共10门)

中职:《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基础》、《建筑施工测量》、《建筑工程预算》、《建筑CAD》

高职:《建筑工程图绘制与识读》、《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工程计量计价与成本控制》、《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二、教材编写基本要求

每个专业教材体系建设实行编委会制度,编委会由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研究牵头院校会同行业企业有关专家、教学专家和主要参加教材编写人员组成。

每门课程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体责任。每门教材设主编1-2人,副主编3-4人,参编不超过10人。参加编写人员报酬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教材编写内容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质量标准。

(二)体现职业教育的任务及培养目标,体现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体现现代产业理念、行业产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准,突出其科学性、先进性。

(三)符合职业教育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符合有关职业岗位资格标准和技术等级要求,突出其教学适用性。

(四)以湖北省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确定的课程标准为编写的基本内容和指导方向,教材内容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问题。

三、参编人员申报条件

参编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理念,积极参与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改革,了解相应课程的发展趋势。

(二)应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能熟练应用计算机网络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服从教材编写安排,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教材编写任务。

(三)参编人员以教学一线专业课程教师为主体,特邀行业企业专家、教育研究机构专家参与。参加教材编写教师推荐院校(单位)要在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健康状况良好,有从事本课程教学5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则上应为推荐院校专业带头人或主讲教师。有参编教材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经历者优先。

(五)教材编写人员中无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公务员,无聘期内省级教材审定机构审定委员和审查委员。

四、主编、副主编申报条件

除参编人员基本要求外,主编、副主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专业背景,在本专业享有一定的威望,对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与主要实践环节有深刻理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专业课程教学10年以上,了解本行业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有主编教材的经历。

(三)主编应坚持学术民主,具有与行业企业沟通协调能力,有参与教材编写的行业企业专家人选。副主编应具有协助主编做好相关工作的能力。

(四)承担过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编写的主审、主编或副主编,国家/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国家/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发表有高质量学术论文者(被SCI、EI、ISTP收录)优先考虑。

五、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各职业院校结合本校专业特色和教师实际,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推荐人选。同一门课程教材的主编、副主编推荐人选均不超过1人、参编人选不超过3人,每人申报参加编写的教材不超过2门课程。

(二)各职业院校请于4月25日前将各申报表、汇总表打包后发送至省职教研究中心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须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六、编写人员确定

省职教研究中心将依据各职业院校申报情况,会同有关职业院校组建编委会确定各门课程教材的编写人员。参编人员签订编写合同,经过教材编写专业培训后,开展相关课程教材编写工作。

按照编审分离的原则,教材样章及编写方案(包括教材编写目的、基本理念、体系结构、主要特点、适用范围和教材编写人员基本情况等)经湖北省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湖北省‘十二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推荐全省职业院校使用。



联系人:刘群,027-87328190,253368640@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省教育厅职教研究中心(430071)



件:

1.湖北省“十二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开发项目申报表

2.湖北省“十二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开发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