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三学生第五学期不到校上课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

学工处、各学院:

进入大三上学期,有部分同学因为已经就业或者在外参加技能培训等各种原因不能到校上课,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影响了其他同学上课的积极性。为了维护教学秩序的严肃性,现对大三上学期不能到校上课学生的请假手续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1、确实因为已经就业,或者需要提升技能在外参加了培训班,而不能到校上课的同学,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和家长双方在申请上签字;

2、学生持双方签字的申请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合同上必须附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到班主任处审批签字;

3、随后由班主任将学生申请和劳动合同原件交到相关学院审批,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签字同意后反馈给班主任,该生的请假手续方才生效;

4、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手续未批准的学生未到校上课,视为旷课,旷课达到一定的节次根据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本规定从2012级开始执行!

 

 

教务处

20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