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高职学生第五、六学期安排
各院、学工处、各班:
2012级高职学生即将进行毕业实践环节,现就期末考试、毕业实习报告、毕业生实习鉴定表、课程补考、清理补考等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请有关部门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学期 |
时间 |
教学安排 |
备注 |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
教学周第2周 2014.9.20 |
第四学期课程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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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第3周 2014.9.26日之前 |
有试卷课程补考成绩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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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第6周 2014.10.11日之前 |
实训、上机以及考试改革课程补考、重考成绩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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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第1-7周 2014.9.9—10.24 |
各专业上课、实训 |
各学院对如何撰写毕业实习报告进行指导。学院下发需要填写的各项表格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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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第18周 2015.元.9 |
第五学期课程期末考试 |
具体考试安排考前2天下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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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月—3月 |
已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上学信网(www.chsi.com.cn)核对自己的图像信息。 |
图像无误的提交确认,无图像或者错误的请及时和学籍科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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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
第7周 2015.4.25-26 |
第五学期课程补考;第一到第四学期课程清理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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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周 2015.5.8之前 |
上交第五学期课程补考、第一到第四学期课程清理补考成绩。 |
含实训和考试改革的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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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周之前 2015.5.15日之前 |
学生上交完毕业实习报告、实习鉴定书,各学院组织教师批改毕业实习报告并上报成绩。 |
从第1周开始收毕业实习报告、实习鉴定书,就业证明。毕业实习报告有抄袭或不合格者责令学生重写,两次不合格者,延缓办理毕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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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周之前 2015.5.15日之前 |
上报附加总学分的成绩。 |
附加学分卡装订成册留底备查。每名学生附加学分最高累计为12学分。同一种资格证不得累加,按照最高等级学分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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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周 2015.6.19日之前 |
就业办向教务处提供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名单。 |
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毕业证缓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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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周 2015.6月26 |
发放毕业证书(暂定) |
学生留下电子邮箱、QQ号码、就业情况等信息。 |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