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设计并印制下发了《学生附加学分卡》

    学校自2009级开始实行学分制,为配合学分制的执行,教务处出台了《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生附加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加学分记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在实施过程中,附加学分对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09、2010级学生附加学分的报送,由相关组织部门进行认定后,将结果报送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汇总统计后在每学期学期末,与期末考试成绩同时报送报教务处学籍科。在成绩报送执行的过程中,中间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偶尔会出现多报、漏报的现象。为了杜绝多报漏报的现象,教务处设计了《学生附加学分卡》,内容包括附加学分认定申请表、附加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生入校后,在新学期开始时由二级学院发给学生人手一册,由学生本人根据附加学分的类别,主动、积极的通过努力去取得学分。在获取相应的学分后,学生本人持相应的证件原件(资料)到认定部门认定,由认定部门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附加学分认定完毕后,由班主任在第六学期的5月份集中汇总后一次性报送到学籍考务科,由学籍考务科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各学院把学生的《附加学分卡》装订存档备查,从而杜绝多报、漏报的情况发生。目前《学生附加学分卡》已经印制并下发到了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