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性期中教学检查拉开了序幕

为加强教学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务处定于第9周至16周(54日—626日)统一进行全校性期中教学检查,并下发了具体通知安排到各学院。通知要求:各学院、教研室自行组织检查教师教案情况、教师布置作业情况、教学管理人员的听课情况、教师业务档案归档情况等,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各学院可邀请教务处、督导办参加,对学院自行开展的检查项目,教务处、督导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结束后,各学院、教研室将检查结果按照要求填写,并由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之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