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的决定

鄂开职字[2016]11

 

关于成立“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的决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6]13号)精神,省教育厅及全省教育系统被列为2016年度全面督查对象,省教育厅为此专门制定了《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我校作为全省教育系统的一员,学校的教育教学及服务等各项工作理所当然地要接受社会公众(特别是校内学生)的监督、评议和评价,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决定成立“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履职尽责检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并制定《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关于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请全校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一、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张传学   周 游 

  员:  张 莉  史 芳  张鸿燕  陈伟慧  杨 洁 吴 彤 周永莲  王涛  孙运珍 姜筱钧  鄢裕鹏 李皓瑜  艾娜  章樊  封丽萍  方法生

联络员:赵 

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楼311室)

联系电话:027-51356273

二、专项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关于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加以贯彻落实,统筹部署有关工作、确立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时的责任主体,协调各部门间相互关系,并组织检查。

2、负责与省教育厅“督查专班”的联络,请示工作、接受指令,并及时向校主管领导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分办督办;协调做好“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收集反馈意见工作,并组织公开承诺;

3、配合省教育厅督查组组织协助做好集中测评、问卷调查和集中评议等工作,并根据督查组意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4、负责接待并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在督促检查期间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暗访和检查;负责接待“两代表一委员”和政风督查员对学校工作进行听证、咨询和指导;负责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对于群众举报投诉以及上级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分办督办;负责接待省纠风办及厅内督促检查工作专班对学校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5、负责撰写总结等综合性文件、材料,编发工作简报,上报工作信息;活动安排、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专班领导、成员分工及督查范围

(一)督查一组

组长:袁森

成员:吴彤、刘畅、刘晓东、鲍林娟、吕贵群

督查范围:学工处、团委、思政教研课部、宣教中心。

(二)督查二组

组长:张传学

成员:周永莲、陈伟慧、王涛、李皓瑜、章樊、艾娜、封丽萍、陈刚

督查范围: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各二级学院、数字化信息教学管理中心。

(三)督查三组

组长:周 

成员:孙运珍、鄢裕鹏、姜筱钧、方法生

督查范围:总务处、劳动服务公司、保卫处、餐馆服务中心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五月九日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659日印发

                                               共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