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就业七大扶持政策

 

     近日,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推出一篮子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从高层次人才政策、落户政策、安居政策、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最低年薪指导标准、就业扶持援助及服务政策等七个方面,梳理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政策(车都英才计划)

    (一)车都产业领军人才:入选区内高端人才集聚工程黄鹤英才计划)、认定为车都产业领军人才的,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资助和最高1000万元股权投资,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给予住房补贴,标准为3500/月,最高可补贴3年。提供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内免费办公用房,在区内租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照房租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及其他税费)的50%予以补贴。

    (二)车都天使: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50万元。提供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内免费办公用房,在区内租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照房租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及其他税费)的50%予以补贴。

   (三)车都青创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资助,给予房租补贴2000/月,最高可补贴3年。提供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内免费办公用房,在区内租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照房租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及其他税费)的50%予以补贴。

   (四)车都产业优秀人才:入选本区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的人才,认定为车都产业优秀人才的,每年给予20万元项目资金资助,连续资助3年。给予房租补贴2000/月,最高可补贴3年。

   (五)车都产业技能人才:入选本区首席技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或符合相应等级标准,认定为车都产业技能人才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连续奖励3年。给予房租补贴首席技师3500/月、技能大师2000/月、技术能手1000/月。

   (六)车都专项人才:入选黄鹤英才(专项)计划、认定为车都专项人才的,按照市财政资助奖励标准,给予50%配套支持,房租补贴2000/月。

   (七)车都伯乐:引进车都英才的中介服务机构,认定为车都伯乐。当年每引进1国内外顶尖人才,奖励10万元。每引进1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奖励5万元。每引进1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车都天使,奖励3万元。同时,入选我区高层次人才的,优先享受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和车都英才专窗优诊优疗服务。

     受理窗口:开发区招才局A415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4399653

     二、落户政策

    受理窗口:在线申报(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或现场申报(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809867

    三、安居政策

   (一)政策优惠

         1、购买安居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我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未婚大学毕业生的家庭指本人及父母;已婚大学毕业生的家庭是指大学毕业生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含父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按照低于市场价20%购买1套安居房。

        2、申请租赁房:毕业3年内大学生,武汉户籍,家庭无自有住房,可按照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合租优惠30%)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

        3、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

  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租赁期为3年,最多可延长2年。购买商品房或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应退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确需出售的,完全产权大学毕业生安居房由原出售人按届时市场价80%回购;共有产权大学毕业生安居房,由共有权人按产权比例以届时市场价80%回购。

   (二)目前开发区人才公寓情况

          1、租赁房:我区打造全市首个大学生主题社区--全力南大学生主题社区,已经入住大学毕业生1760人。截至目前,共运营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项目3个,分别是全力南大学生主题社区(优惠30%,租金720/间)、军山创业园(优惠30%560/套)和金凯公寓(优惠40%600/套),提供房源1184套,总建筑面积44992平方米,周边配套超市、食堂,生活便利、拎包入住。

       2、安居房:

  (1)正在规划建设大学生青年社区,总用地面积1200亩,选址为川江地区1000亩,东风凤凰城200亩,建成后可租可售,按人才政策提供安居保障。

  (22018年拟启动建设智慧生态城人才公寓1700套,其中专家公寓100套,普通公寓1600套,建成后可租可售,按人才政策提供安居保障。

  (32018年拟启动汤湖国际人才公寓,约1000套,建成后可租可售,按人才政策提供安居保障。

    受理窗口:在线申报(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或现场申报(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896587(房管局);027-84892274

    四、大学生最低年薪指导标准

    目前武汉市大学生最低年薪指导标准:专科生最低年薪4万元,本科生最低年薪5万元,硕士生最低年薪6万元,博士生最低年薪8万元。

    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随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发布。

    五、创业扶持政策

   (一)免费创业工位

         1、创业工位:为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辅导和培训服务,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目前开发区的免费创业工位按照创业项目类型主要分布在经开智造产业园、南太子湖创新谷和汉南高源产业园三地的孵化器,共提供258个左右,同时,还将陆续推出军山产业园、财富广场、汉南绿地等地500个以上的免费创业工位。

        2、创业工位申请:在线申报(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或现场申报(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政务中心大学生服务专窗或免费创业工位所在孵化器公司)。

    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027-84892274

    经开智造产业园:027-84492063

    汉南高源科技孵化器:027-84733580

   (二)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1、武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每年6月到9月对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选出200个左右的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市政府给予3万到20万元的无偿项目资助。

    受理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2、湖北省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

    每年6月到9月对在鄂自主创业的湖北省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和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省政府择优给予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受理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我区目前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共有1200万元,年最大放贷额度为6000万元。20179月至11月,我区受理并推荐创业担保贷款57笔,总计1260万元。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贷款:毕业学年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可享受3年财政全额贴息;

     受理窗口:武汉市大学生创服中心(光谷创业街特1号)

     咨询电话:027-87770736

    (2)不免除反担保贷款: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采取信用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两种方式,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个人(含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均可享受最长3年的财政全额贴息。

     受理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科技型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的一年内新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达到职工总人数30%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为最长2年,贴息标准为基准利率的50%

     受理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2人(含本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71日至次年的630日期间在电子商务平台创办网店、经工商登记注册,且申请补贴前已正常经营2个月以上、交易笔数500笔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受理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五)免费创业培训

     对毕业学年大学生,按规定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申请创业导师指导。

     受理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贴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最长不超过5年的补贴。对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以及八类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的,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5元最多不超过50平方米、最长不超过3年的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

      受理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同时,我区拟出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正在研究更多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大学生带专利到开发区创业落户、专利成果转化落地等,都将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六、就业扶持政策

     (一)博士资助

      对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承担创新项目的博士,经专家评审通过,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为期3年的资助补贴。

     受理窗口:开发区人力资源局A214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800/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上述困难学生可直接向本人就读学校申领求职补贴。

    (三)就业培训补贴

            1、技能培训补贴。对武汉户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400—4000/人。

           2、岗前培训补贴。用人单位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依托武汉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岗前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00-2000/人。

     受理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为网络商户的大学生,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照我市流动人员个人缴费最低档的60%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平均每年补贴额度约为5500元。2017年,我区审核发放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711.16万元。

      受理窗口:申请人户籍地所在社区

       咨询电话:027-84891821

      (五)实习(训)见习奖励、补贴

      武汉市人社局授牌的武汉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接收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参加实习(训)见习活动,每年底由市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奖励或补贴。我区目前挂牌的武汉市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一共24家。在校大学生也可向我区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或挂牌实践见习基地申请实习见习岗位。

      受理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27-84733617

     (六)企业(单位)社保补贴

       大学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4050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八类就业困难人员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注册地就业部门申领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上述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目前每吸纳一人便可享受约10230/年的社保补贴。2017年,审核发放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365.53万元,惠及全区企业54家次。

      受理窗口:开发区人力资源局A214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4891821

     (七)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1)激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且按时足缴额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每人400元的标准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2)中等以上学校为我区用人单位介绍应届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向我区人社部门申请4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受理窗口:开发区人力资源局A214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4891821

       七、就业援助及服务政策

      (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

       武汉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家庭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就业部门实行跟踪服务,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特别是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培训见习、就业援助、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专场招聘会等公益性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受理窗口:申请人户籍地所在社区

       咨询电话:027-84891821

      (二)鼓励到基层就业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方式,我区每年在园区、街道、社区(村)提供500个以上基层社会服务岗位,按照不低于本地新就业大学生平均薪酬水平,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每年从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单列一定比例名额,定向招录在我市社区(村)委员会、公益岗位、红色物业管理岗位等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大学生。

       受理窗口:开发区人力资源局A214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489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