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文整治民间借贷 禁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央广网北京5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民间借贷的信贷规则和禁止事项。

《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通知》还严禁五类非法活动,包括: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等,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伟认为,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体现出了有关部门针对民间借贷乱象实施综合治理的精神。民间借贷涉及到金融秩序,金融风险防范,社会治安,国家的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生活。《通知》对放贷人、出借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要求,是一个综合性的规定。

《通知》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疏堵结合的原则。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评价,信贷属于市场行为,既要打击非法活动,也要满足社会组织融资的客观需求。疏堵结合很重要,应该让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包括个人能够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下能够贷得到款才行,还应该创造更多的服务和产品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要。(记者 王颜欣)

有媒体报道,一些不良校园贷机构利用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大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滚成“巨债”,并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暴力方式进行催贷,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次拉响警笛,提醒广大学生务必“提高警惕”“找准组织”“理性消费”。

提高警惕

不良校园贷机构往往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以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为诱饵,诱骗学生过度消费。其本质就是打着善意的幌子,行诈骗、敲诈之实。广大学生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对广告中的“免费”“优惠”“打折”要多留一份心眼、多打几个问号;平常要多学一些金融常识,增强防范意识,切勿盲目信任,提高自身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的能力。

找准组织

广大学生上学遇到经济困难时,请及时找学校资助部门,只要上学有经济困难,国家和学校都会提供适当的帮助。

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

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

解决突发临时困难问题,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

理性消费

大学生作为有理想、有信念、有责任感的青年人,应养成自强自立、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应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问题,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郑重提醒大学学生工作者和资助工作者——

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关心关注在校学生的大额经济支出,对不正常的经济往来,要提早作出预判和提醒,避免小问题逐渐累积成大问题。

为帮助广大群众免受电信诈骗困扰,公安部门总结出了“6个一律 + 8个凡是”防骗宝典,请大家千万牢记:

“6个一律”

1.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

2.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

3.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

4.所有短信,让我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5.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8个凡是”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

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3.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

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

5.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

6.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7.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

8.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十有八九是电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