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团委工作简报(10月)

学工处、团委工作简报

【2018年10月】

 

1、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营造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青年通过深入观察和思考,深刻理解“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和“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思想内涵,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团中央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湖北省实际,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在全省青少年中组织开展“我与改革开放共奋进”征集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为:“新时代 新青年——我与改革开放共奋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共同举办。

校团委、校学生会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我与改革开放共奋进”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请各班级、团学组织按照要求抓紧时间落实,并请各辅导员老师协助指导落实。

 

2、为纯正征兵风气,保证新兵质量,夯实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兵员基础,武汉市征兵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落实<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加强关键时期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廉洁征兵工作,是从源头上纯洁巩固部队、增强部队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和军队形象的重要方面。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廉洁征兵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举措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为做此项工作,我校武装部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廉洁征兵问题排查表》,积极为检查做准备。

 

3、学生的出勤情况是学生精神风貌和学习风气的重要体现,是评估课堂教学效果的一项重要参照,是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动力来源之一,是学生学习积极性、学习兴趣的反映,是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困扰的跟踪器。

本学期开学以来,学生上课迟到现象有所抬头,根据学校中层干部值班记载统计,每天早上第一节课的迟到人数高达50多人,虽然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明文规定如无特殊情况,学生上课迟到属违纪行为,但学生上课迟到现象仍时时发生,屡禁不止,这不仅仅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使任课教师、辅导员甚感头疼,而且还显示出大学生个人对学习的态度以及个人行为习惯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学工处通过学生访谈和进入课堂现场观察,对学生上课迟到现状进行直观描述,从迟到概念的界定;迟到的现状;迟到的类型;学校对上课迟到的管理制度和任课教师对迟到现象的忽视;任课教师对上课迟到的处理策略;学生对迟到的看法等方面进行了调研。

学生上课迟到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学生的自我管理水平,经主管领导同意,决定将十月作为校纪校规整顿月,在校办的配合下,学工处对学生上课迟到问题进行整治,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迟到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后期学工处将完善学生课堂考勤制度;加强师生关系建设;加强心理引导,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上课迟到问题。

 

4、本月月初,湖北省高校团干部学“习”会暨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专题研讨会在湖北经济学院举行,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温兴生、团省委副书记王云清以及来自全省25所高校的团委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校团委书记刘畅老师参加了研讨会。

在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中,共青团要勇于担当,积极争取学校领导的支持,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工作、组织宣传、后勤保障等部门相互配合,主动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中去,使“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参会人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武汉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3所高校作了主题发言。

 

5、学工处召开学生管理工作例会,学工处全体老师参加了例会,首先对前一阶段各位辅导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随后资助管理中心邱文卿老师对本月的重点工作——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做了详尽的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学工处对下一步的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

学工处对辅导员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①积极主动地和教学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配合,依托辅导员和大学生自主管理服务中心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共同维护教学、生活秩序;②鼓励同学们行动起来,走出教室,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为同学们搭建相互沟通的平台;③积极引导学生阅读有益的课外书籍,主动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④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寝室文化、校园文化建设,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校纪校规教育,从学生的日常生活习惯抓起,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注重对学生心理方面的疏导,教学生觉察、调整和控制自身的情绪情感,学会放松表达和适当的宣泄,促进学生自我认同的发展和人格的完善,提高学生的自助能力。

 

6、湖北银监局、湖北省政府金融办、湖北省教育厅联合发起“拒绝‘非法校园贷’护航青春人生”的通告,用常见典型案例,揭开“非法校园贷”的真面目,使同学们了解“非法校园贷”的实质。

裸条贷(不法放贷者通过要挟学生或以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的行为)

借条贷(对学生以需要还款保障为由,忽悠学生开出远远超过借款金额的借条)

逾期贷(为收取逾期费,非法放贷者故意让学生违约,使学生的债务翻倍增涨)

高利贷(约定利率超过国家规定利率)

连环贷(同一学生在多个借贷平台重复借贷)

多头贷(由于过度消费,导致学生以贷还贷)

创业贷(以创业为名,使学生成为校园贷代理,并以此为兼职)

培训贷(培训机构和非法信贷机构合作,要学生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培训费)

刷单贷(不法借贷者利用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的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收到通知后学工处积极响应,在相关平台上发布信息,并通过公众号推送、班会等形式组织同学们学习,向全校学生警示。

 

7、为抓好中央扫黑除恶7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建议和省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落实,根据有关精神,为切实抓好教育系统问题整改,经过认真梳理,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湖北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方案要求各高校: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求深入传达学习上级精神;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战,向纵深开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支持保障;加强作风建设。

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教育系统掏防范打击黑恶势力侵害攻坚战。要求强化防范校园贷的宣传教育;强化“百日行动”专项督查;强化秋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强化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处置。

湖北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11月10日前完成,我校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8、本学期开学以来,少数学生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未按要求参加教学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多次旷课,对班级的学习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为严肃校纪校规,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校风学风,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按照《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校部研究决定,给予史显湖等二十八名学生纪律处分。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大学生。

 

9、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团的十八大和省十四次团代会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推动全省青年志愿服务转型升级,团省委决定举办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骨干培训班,并下发《关于举办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骨干培训班的通知》,校团委书记刘畅老师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的内容共三个部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对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关于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改革发展的意见》、《志愿服务条例》、《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进行志愿服务项目建设,研究全省青年志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省青年志愿服务转型升级;进行志愿汇使用培训,推动团员青年注册成为志愿者。

 

10、为了解和掌握大学生入党状况,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调研组设计了《调查问卷》,问题全部为单选题,请在校大学生根据个人真实想法和意见认真填写。

调查问卷按基本情况和问卷题目两大项设计,对大学生的出生年份、身份、政治面貌以及对中国共产党的认知、获取党的基本知识的途径、为什么想入党等方面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的了解。

在校党委办公室的安排下,学工处积极配合,组织我校在校学生参加了问卷调查。

 

11、2018年9月20日晚,2018级五名学生在宿舍内纠集一起,以认识新同学为由,在宿舍楼内哄闹,并用脚踹门, 强行进入学生寝室,严重扰乱学校公共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

鉴于这五名学生在违纪事实形成后,认错态度端正,自我反省深刻,本着教育为主,依据《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经校部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五名同学校纪校规处理。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言行,提高个人修养,做一个文明的大学生,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12、为提升基层团组织网上共青团建设水平和新媒体运用能力,为其提供有效的业务知识技能,提升团属新可视化平台的专业水平,各团属组织和广大青年在网络空间传播青春正能量,顺应新时代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变化,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下发《关于举办湖北省共青团网络宣传队伍能力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本次培训目标任务明确,即:认真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及团的十八大精神,提升做好新时期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部署推进全团新媒体可视化平台矩阵建设。校团委书记刘畅老师参加了培训。

 

1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过充分准备,我校的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9月正式启动,本月下旬认定工作结束。

为了做我校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学生资助工作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转发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认定,学校审核,学校拟认定刘阿双等140名同学为我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公示,并设置了投诉邮箱、投诉信箱、投诉电话、投诉平台。

公示期内,老师和学生可经通过到访、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校纪委、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认定过程中及公示名单中存在的问题,学工处将协同各学院对公示期间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