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清明节”放假期间 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南校区、班级、辅导员:

     为扎实做好2019年“清明节”假期(4月5日~4月7日,共3天)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在假期前和假期后对学生参加教学活动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要及时销假。

2、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集体出游活动。增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事故等人身财产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外出学生教育与管理。辅导员要准确掌握外出学生的假期去向,特别强调回家、外出学生在往返途中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

4、加强宿舍安全教育与管理。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在宿舍严禁违规使用或存放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或存放酒精炉、禁止酗酒。

5、各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