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湖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湖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鄂教助[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校招收的全日制专科生

二、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专科生认定总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4%,各等级的参考比例分别为:特别困难学生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8%,一般困难学生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16%。

三、认定依据及参考学生认定测评体系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详见《湖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参考《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测评体系》(附件6)。

四、认定流程

(一)学生申请(即日—10月17日)

申请认定的学生填写《2019年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019级新生《2019年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发。

新生辅导员可鼓励学生提交困难认定申请,提前了解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积极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

(二)班级、学院初审、公示(10月17日—22日)

班级、学院认定评议小组组织本专业本年级民主评议,并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等因素,初步确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班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认定评议小组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经学院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审定,建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班级及院内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5个工作日,并于10月22日前将班级、学院初审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核、认定(10月底)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学院报送材料,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完成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建设工作。

五、报送材料

1、学生提交纸质《2019年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学号排序;

2、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议小组登记表》(附件3)(签字盖章)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84360308@qq.com

3、提交纸质《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登记表》(附件4)(盖章签字),按学号排序;

4、发送电子版《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汇总表》(附件5)一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84360308@qq.com

5、各项认定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2日。

六、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学院认真研读相关政策,吃透文件精神,理解政策要求,严格认定规程,严审认定结果,真正做到精准认定。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主动在班级内公开《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投诉方式》(附件7);

2、为了让学生少跑路,从今年开始,不需要在申请表上盖章了,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但是盖章可以省,诚信却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不仅会被取消认定和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还应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弄虚作假行为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各项资助,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所有通过认定的学生个人及家庭经济情况要真实有据、认定理由充分、能得到广大同学认可,切忌盲目扩大认定范围。同时,各班级、学院应加大宣传,充分动员,向所有学生讲明评选、公示等相关政策和做法,坚决避免出现众所周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怕“丢面子”、“嫌麻烦”没有申请认定的情况;

4、各班级、学院请务必向学生强调,《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家庭状况和经济困难原因必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并加大审核力度。对于《申请表》内选择某些特殊类型但不能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齐的,将不予认定为此类特殊类型学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原则上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名单为准,但如果学生确实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但不在名单中的,可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参与认定;

6、各班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勤俭节约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证明和树立勤俭节约意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利于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是开展精准资助的重要保障。

如有其它事宜请联系邱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76917

 

附件:《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附件》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