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辅导员、班级: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高校开学有关工作提示》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经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老生返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原则
1. 国内低风险区学生返校,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的返校原则进行。
2.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二、返校条件
(一) 第一类:正常返校
符合以下四项全部要求者,正常返校:
1.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在班级群上完成连续14天健康打卡,并持有“鄂汇办湖北健康码—绿码”。
2.返校前1个月未接触确诊或隐性感染者;
3.返校前1个月无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有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已解除居家隔离,且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1个月内)。
(二)第二类:暂缓返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返校前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并未排除诊断的;
2.返校需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暂停或转机(转车)的;
3.来自新疆地区学生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1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4.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校前未达到1个月的;
5.有国外(境外)旅居史,核酸检测呈阴性,返校前未达到1个月的。
对暂缓返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保持联系,待条件符合后方可申请返校。
(三)第三类:暂不返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申请返校时还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
2.申请返校时还在国外(境外)的;
3.尚处在治疗或医学隔离观察期的;
4.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
学校将按照有关专项工作预案,为暂不返校的学生继续开展线上教育和答疑辅导,并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返校相关事宜。
三、返校时间
2020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四、返校前准备
(一)辅导员
各班级辅导员应及时召开线上主题班会,学习《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将各年级学生分期、分批、分类错峰返校时间通知到每一位同学,进一步宣传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安全返校准备工作,精准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二)学生
1.如实填写《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承诺书》,经家长及本人签字后拍照发送给辅导员,原件带回返校后交至辅导员处。
2. 提前申请“鄂汇办湖北健康码”。具体申请方式为:“鄂汇办湖北健康码”可通过支付宝APP或微信小程序申领“湖北健康码”;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防疫行程卡”栏,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并同意授权,形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3.做好返校前连续14天的每天体温和健康状况检测,每日班级群内填报健康信息收集任务。在此期间,学生应做好居家自我隔离,减少不必要外出,出门规范佩戴口罩,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不旅居中高风险地区,不接触中高风险人员、境外人员或从境外归国人员。如有异常,及时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并调整返校时间。
4.合理规划线路。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学生乘坐私家车返校报到,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返校途中不在公共场所就餐。
5.学生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出入校园唯一通行证)、口罩、手套、消毒液、一套换洗铺盖等个人防护和生活用品,认真学习相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6.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安全,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生返校后,校园实行封闭管理。
五、返校途中注意事项
1.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保持手部卫生,减少与公共物品的接触。接触公共物品或手捂咳嗽后、饭前便后,使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清洁手部。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捂住并妥善处理废弃纸巾,无纸巾时可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2.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者须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3.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及时就医。
4.保存票据信息。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并作为学校审核依据。
5.不随意改变行程计划和路线.除交通需要外不去往第三地。如确因特殊情况有所变动的,应及时告知辅导员。
六、入校流程
为避免人员聚集,保证学生安全有序进入校园,乘坐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的同学,车辆和亲友送至校门口即停即走,车辆和亲友不得进入校园。
1.有序排队。报到当天,学生返校进入校门时,注意全程佩戴口罩。学生到达校门口后,间隔1米以上有序排队,不在校门口长时间滞留。
2.测量体温。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如腋温≥37.3℃或额温≥36.8℃,学校安排专业医护人员陪同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服从管理者将根据《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查验“健康码”。现场扫描学校二维码登记进入。
4.行李消毒。工作人员对学生行李进行消毒。
5.验证信息。核验学生证(通行证)、“湖北健康码”绿码。
6.进入宿舍。凭“学生证”到宿舍楼有序排队(间隔1米以上)并再次进行体温检测,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宿舍。不得扎堆聚集和进入其他楼栋、其他宿舍,非本栋人员禁止入内。
7.辅导员报到。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学生,请携带《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前往各辅导员进行返校报到并将《承诺书》交至辅导员处。
七、在校期间
(一)辅导员
1.各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假期情况、新学期面临的主要困难等,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调整状态,尽快融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从开学第一周开始,各班级要常态化上晚自习(19:00-20:00),严格日常管理,主动掌握学生动态。
2. 各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干部会议部署学期初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抓好疫情防控、防火防盗、电信诈骗、非法校园贷等学期初高风险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要持续关注和防范“非法校园贷”,在开学第一周对学生非法校园贷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清理,并及时上报学工处,若无请零报告。
3.各辅导员要配合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及时了解学生返校后的心理状况,高度关注受疫情影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思想情绪波动大的学生,开展“一对一”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妥善做好心理咨询和帮扶工作,开学继续实行学生安全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与学生返校情况同时上报。
4.要以新学年开学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正确认清形势,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用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形成的宝贵教育资源,加强防疫知识和生命教育、战“疫”先进典型教育、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上好“人生成长大课”,传递正能量,激发报国情。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
5.积极配合学校教学检查工作。辅导员坚持到教学楼、课堂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引导学生遵守文明公约,规范言行举止,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二)学生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指示,开学后校园仍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非必须不外出”,学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入校园。
2.落实学生缺勤缺课登记追踪。
3.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离校者,至少提前一天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家长知情同意,报学工处审核后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再次返校前须提前向辅导员详细报告离校后行程及接触人员等详实情况,经学工处研判后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回校。
4.学生返校后每天按规定时间在班级群内进行每日信息上报。在校期间,学生本人或周围同学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疑似症状者,必须第一时间由辅导员在1小时内向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学校将启动《湖北开放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由专人专车将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学生送入学校临时隔离室进行暂时隔离,休息30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复检确认体温超标的,由学校专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送至定点医院留验筛查,并对其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状况。同时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沟通,反馈学生健康情况。
5.严禁举办较大规模聚集型的学生活动,鼓励开展积极向上的线上活动。
6.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擅自在网络发表不实信息。对传播不实信息的学生给予相应处理。
7.所有学生不聚餐、不聚集,非必要不互访、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按时作息,宿舍常通风、个人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天保持适量运动,选择人员较为稀疏的空旷开放空间进行室外运动。
8.错峰就餐,排队候餐,鼓励自带餐具到食堂打包。
9.遵守配合学校体温查验等防疫相关工作和部署。
10.严禁在宿舍内聚集、酗酒、大声喧哗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
11.严禁学生在校期间饲养宠物,提醒学生不接触校内外动物。
八、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学院、辅导员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统筹谋划推进,确保学生开学返校工作任务有序、顺利、圆满完成。
(二)及时通知到位
各辅导员要提前摸排掌握返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并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引导并要求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返校。
(三)严格执行规定
辅导员在审核学生返校申请时,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未经同意,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未经同意提前返校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院、辅导员务必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要压实责任,不能有懈怠思想,一旦出现问题,学校将严肃处理。
(五)保持信息畅通
各辅导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受理学生返校申请。对在返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情况,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学工处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联系人:邱文卿 027-87576917 13971344166
附件1:《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附件2:《湖北开放职业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承诺书》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